怎么与好友搭伙过日子【第二期】:让对方成为你/妳/ni的监护人
全文大约2200字,阅读可能需要8分钟
编者按:目前中国法律并不承认民事结合关系抑或是同居关系,那么如果不想进入婚姻家庭,又想和自己的好朋友搭伙过日子(建立家庭)的话,我们可以怎么做?文中作者与其好朋友为了可以一起过日子,做了三份公证,其经验或许可以给我们包括性少数群体在目前环境下规划未来同居生活带来参考价值。本公众号将分三次推送系列文章《怎么与好友搭伙过日子》,此次为第二期,介绍怎么让对方成为ni的监护人,即意定监护制度,文章主要介绍意定监护协议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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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蔡依林的新歌《不一样又怎样》MV中,我们看到由归亚蕾、林心如出演的一段真实故事:受法律规定所限,即使自己有意让对方决定自己的治疗方案,对方却没有签字权。
令人庆幸的是,在这方面内地领先于台湾,2017年10月1日起推行的《民法总则》,允许我们将签字权交给自己指定的人。
▲图中为中国公证协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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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监护人
在办理财产共有协议公证的时候,我们与公证员聊到了不久前刚刚生效的《民法总则》,其中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公证员告诉我们,以前只有60岁以上的老人才可以办理意定监护公证,为自己指定一个监护人。但现在民法总则生效后,我们这个年纪也可以办理了。
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直以来我们都有这样的担心,怕哪天自己因意外或突发疾病昏迷不醒,对方却无权签字导致延误救治,或是自己的父母选择放弃治疗,对方想救却无权签字选择继续治疗。我们没有丝毫犹豫,直接与公证员预约了下一次公证时间,对公证员提供的《意定监护协议》稍做修改,就直接进入了公证流程。
▲【小贴士】★《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在《民法总则》生效之前,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就已经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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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的流程和资料
意定监护公证所需要的资料比较简单,但如果委托方是已婚或离异人士,那么公证处可能会要求提供关于婚姻状况的证明资料,请以当地公证处要求的资料为准:
1、 协议书一式三份(要在公证员监督下当面签署);
2、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委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指定格式,要求盖体制内单位或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公章);
4、 公证费,4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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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所需资料(亲属关系证明)参考模板
公证流程是一样的,同样要先填公证事项申请表与公证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公证全程录像,公证员就协议书中所列出的重要事项一一进行询问,并提示我们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风险,我们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最后在受理通知书回执上签字,交公证费,等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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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意定监护协议的内容可以自拟,可以约定监护人能够行使哪些监护权,也可以约定监护人不能行使哪些监护权。比如我们参考的那份协议就约定了监护人不可代为出租出售委托人的房产,而我们的协议则约定监护人可代为出租出售委托人名下的房产。
★正常情况下监护人要先通过司法鉴定机构来鉴定委托人是否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拿着鉴定书走法律流程才能获得监护人公证书,凭监护人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行使监护权。但在委托人突发重病的时候显然来不及,因此我们特别约定了一项条款:在紧急情况下经医生鉴定,委托人无法表达自己意愿时就由意定监护人凭这份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书签字。
★在意定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意见相冲突时,意定监护人优先行使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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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公证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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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后语
倘若各位读者对文中所述的内容有疑问或有感兴趣之处,欢迎留言与本公众号互动,或者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的,亦可拨打彩虹法律热线4000-884-517咨询,文中作者其同性好友一共做了三份协议的公证,此为第二份协议公证的经验分享,余下一篇将在下期继续与各位读者分享,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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